《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规范》对垃圾邮件特征的定义如下:
收件人未事先请求或同意接收的广告或促销性质的电子邮件;
收件人无法拒绝的电子邮件;
隐藏发件人身份、地址、标题和其他信息的电子邮件;
包含虚假信息来源、发件人、路线等的电子邮件。
垃圾邮件是指未经收件人同意发送给收件人,收件人不愿意接收,或者收件人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拒绝接收的邮件,主要包括未经收件人同意发送给收件人的商业邮件和广告邮件。
任何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电子邮件发送行为都将被视为发送垃圾邮件:
1.日志型邮件,发件人向从未主动订阅或已订阅但已退订的收件人发送无关、干扰、广告和其他不良信息。
2.报价型邮件,发件人向从未通过主动联系要求报价或缺乏实际合作的收件人发送无关、干扰、广告等不良信息。
3.在产品推广邮件中,发件人向从未主动订阅或订阅但已退订产品、同类产品及相关产品的收件人发送无关、干扰、广告等不良信息。
4.培训邮件中,发件人向发件人不在学校的学生和从未订阅的收件人发送无关、干扰、广告等不良信息。
5.对于其他类型的邮件,收件人完全不知道发件人,不愿意接收邮件,或者收件人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拒绝接收邮件。